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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信用中国(山东青岛)发布行政处罚公示,青岛中科建信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中科建信置业”)因售卖万科城市之光项目时发布涉嫌虚假宣传的违法广告,被西海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罚款20万元。

根据公开信息显示,此前西海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接到举报以及万科城市之光小区业主递交的青岛中科建信置业在售房时的部分宣传材料和小区售房时的沙盘照片,举报该公司在销售商品房过程中涉嫌虚假宣传。

2022年2月25日,西海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达青黄市监处罚〔2022〕31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处罚通报显示,青岛中科建信置业通过发放宣传彩页、在青岛新闻网上发布的万科城市之光小区一期局部图以及在售楼处放置的沙盘展示通过小区商铺西南侧有内部道路直接通向江山一路且商铺门前没有高差进行误导宣传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二项“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西海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罚款20万元。

鲁网记者了解到,青岛中科建信置业成立于2017年4月,注册地位于青岛市黄岛区团结路1858号,法定代表人为张强,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等。

本文来源:鲁网

2022.3.2

青岛中科建信置业因涉嫌虚假宣传被罚20万元